员工行为准则
金泰管〔2013〕20号
一、目的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,本标准旨在统一和规范公司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和公务礼仪行为,提高工作
效率,充分展现企业形象。
本标准适合于本公司员工的日常行为。
二、企业精神与员工行为准则
2.1 企业精神:正道、凝聚、创新、卓越
2.2 员工行为准则:各司其职、公私分明、有话明讲、谁错谁改。
三、外表形象规范
3.1 着装
3.1.1 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、整洁清爽,工作时间一律着公司统一工作服。
3.1.2 服装整洁、完好、无污渍,扣子齐全,不漏扣、错扣。
3.1.3 公司员工驾、乘摩托车应佩带头盔,进入生产现场应佩带安全帽。
3.1.4 进入工作区域,严禁打赤脚、穿拖鞋和凉鞋;进入生产区域严禁穿高跟鞋。
3.2 仪容
3.2.1 公司员工应仪容得当,不提倡染发、烫发、蓄胡须。
3.2.2 职工应注重仪表仪容的美感,保持衣冠、头发整洁。
3.2.3 公司女性员工不能在公司公共区域化妆。
3.3 举止
3.3.1 上班期间精神饱满,集中精神监盘,不得左顾右盼、心不在焉,严禁精神不振。
3.3.2 坐姿良好,不翘二郎腿,与他人谈话时两腿不得翘叠和晃动。
3.3.3 行走时保持步伐轻盈,站时不叉腰、抱肩,不依靠它物。
3.3.4 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,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,纪律考核检查时除外。
3.3.5 公司内严禁吸烟,不得带酒意上班。
3.4 谈吐
3.4.1 公司提倡讲普通话,交谈中应使用文明用语、敬语。
3.4.2 对来访客人应礼貌、热情,同时注意个人言行举止,不得影响公司形象。
3.4.3 与同行交谈,注意措辞分寸,谦虚谨慎,维护公司形象,不涉及同行机密。
3.4.4 工作中注意团队精神,同事间友好互助、团结协作,不得互相倾轧、推卸责任。
3.4.5 员工之间不互相询问和讨论薪酬、奖励、福利及其他属于个人隐私的事情。
3.4.6 工作中要严守职业道德,一切从公司大局出发,不得营私舞弊、破坏公司利益不得泄露或传递公司任何保密资料。
四、日常活动行为规范
4.1 电话
4.1.1 接电话,要先说:“您好,泰州金泰××部”。语气要温和,一律用文明用语。
4.1.2 仔细、耐心倾听对方讲话,准确记录、及时转告电话内容,并敦促同事回电。
4.1.3 与工作无关电话应简短扼要,私人性质活动不得使用公司外线电话。
4.1.4 在开会等场合应关闭手机或开至振动,接电话应离开会场。
4.2 工作
4.2.1 公司员工应明确自己的职责,端正态度,恪尽职守,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。
4.2.2 工作中应服从管理,遵章守纪,制度面前人人平等,认真执行公司的制度。
4.2.3 工作中应科学合理进行安排,分清轻重缓急,做到“当日事当日毕”,因故不能完成,要及时向上级汇报。
4.2.4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代打卡,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(如:上网、玩游戏、闲聊、干私活等)。
4.2.5 因公、私外出,应办理出门证,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。
4.2.6 工作中应培养职业操守,公私钱、物分明,切勿公为私用。
4.2.7 工作中应虚心好学,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,提高思想素质和综合能力。
4.2.8 按时参加各项会议,不得无故缺席。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活动。
4.3 乘车:
4.3.1 按公司统一规定准时在指定地点按次序上下班车,应礼貌谦让。
4.3.2 乘坐班车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,不得乱扔废弃物品,不得与司机交谈,不得打牌、嬉戏打闹、大声喧哗。
4.3.3 对于自备交通工具的,进入公司后,应按公司规定统一停放整齐。严禁一切非生产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。
4.4 用餐:
4.4.1 按时用餐并排队取用餐具和食品。
4.4.2 节约用餐,不得浪费。
4.4.3 用餐时注意保持地面和餐台的卫生,用餐结束注意将餐盘放在指定位置。
4.5 办公室:
4.5.1 桌面和墙壁不得做任何标记,不得粘贴或悬挂任何物品,衣物不得挂在座椅背上。
4.5.2 桌面只可以摆放电话、电脑设备、笔筒、水杯等物品;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不能散放于桌面,要及时存放在文件架
内,所有桌面用品要摆放有序,整齐美观。
4.5.3 长时间离开办公室,桌面不得有书籍、稿纸和文件等。
4.5.4 重要文件、资料要随时存放,注意保密工作。
4.5.5 每天下班要及时关闭照明、空调、饮水机等电器的电源,关闭水、汽源,关锁好门窗。
4.6 生产现场:
4.6.1 检修间、集控室、仓库及公共场所实行定置管理,以上场所的设备、仪器、材料、资料、文件、工具、桌椅等等应定点放
置,不得随意改变放置位置。
4.6.2 生产现场室内应整洁、美观,随时保持场所的文明、卫生。
4.6.3 检修完毕应工完料尽,并立即进行检修区域的卫生工作,保持生产现场的整洁。
4.6.4 设备和室外卫生区域应定期进行卫生保洁工作。
4.7 现场文明:
4.7.1 爱护公物,维护环境卫生;
4.7.2 维护绿化植被,保持宜人环境;
4.7.3 及时做好各自卫生区域及工作场所的卫生工作,保持现场文明;
五、检查与考核
5.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,公司将进行考核,具体规定如下:
5.1.1 违反规定情节轻微、未造成任何影响的,给予经济处罚50元;
5.1.2 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内一定范围不良影响的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;
5.1.3 违反规定影响公司形象、情节轻微的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;
5.1.4 违反规定且严重影响公司形象、情节恶劣的,予以解除劳动合同;
5.2 本制度由公司纪律检查小组负责检查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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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三年一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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